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高光治
3月25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媛汇报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概念和意义、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我市为全省试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3月在上海、江苏等地6家基层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3月,试点范围扩大至10省(市)27个市级检察院、165个基层检察院。2021年5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到江苏调研后,批准同意江苏成为全国唯一以省域为单位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省份;6月初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将我市确定为全省试点地区,要求我市先行先试,为全国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积累经验。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类型(主要包括企业经济活动涉及的各种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由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考察评估。如通过考察评估,检察机关以此为参考,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向法院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开展企业合规,对涉案企业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对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以依法作出或建议宽缓处理,使企业不因管理人员涉罪涉刑、被羁押等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通过进一步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违法犯罪损失,维护社会和企业、职工家庭稳定。
高度重视
我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省检察院指导下,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职能部门,以及市中院、公安局等政法机关凝聚共识、同向发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较早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建立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专业人员名录库,共对10件案件开展合规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4件。
某汽车配件公司合规案被最高检官微和《检察日报》刊发,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肯定。我市改革试点工作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介。去年12月16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检察机关企业合规与律师参与”律师代表座谈会,市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我市改革试点情况,受到与会领导充分肯定。在2月份召开的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被授予“2021年度全省护航民企检察工作贡献奖”。企业合规工作获评“2021年度全市政法创新课题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市检察院积极组织谋划,努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书记马明龙、市长徐曙海第一时间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市第八次党代会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五年重点任务。市委政法委也明确将其列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六条措施之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许文多次出席相关会议,带队下沉基层调研,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创新探索
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市检察院积极试点省检察院确定的合规重点项目。市检察院和开发区检察院分别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探索合规监管人制度项目、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范本项目的试点单位。围绕上级要求,市检察院在4个案件中,探索设立相对独立的合规监管人,嵌入式参与涉案企业的合规建设;开发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企业合规建设和评估验收模式,争取为推动立法完善贡献更加丰富的镇江实践样本。
同时,市检察院积极研发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智能辅助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丹阳市检察院研发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智能辅助系统”,设置了宣传、教育、研判、治理四大模块,形成了“筛选—整改—监管—评估—处理—跟踪”的 “六环工作法”,为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提供智能辅助。
此外,积极探索事前合规帮助民企防控环保风险。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风险,市检察院指导京口区检察院前移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监督关口,探索开展专项事前合规工作。该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与江苏正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签《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合作协议》,构建起助力民营企业开展专项事前合规、促进合规风险防控的“检政企”合力。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委常委会精神,切实扛起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赋权,进一步做细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和严管厚爱,更大力度服务保障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强力推进,在推动法治成为最优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