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常文金 谢勇)日前,省高院公布了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扬中法院报送的《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榜上有名,而这也是我市法院连续第五次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扬中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裁定受理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7月7日,扬中法院裁定海纳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2月29日,扬中法院裁定批准海纳公司重整计划。虽然海纳公司重整成功,但受破产重整负面效应外溢影响,在银行、税务、市场、司法等单位信用等级降低,对企业恢复经营、重新融入市场造成较大的障碍。
对此,扬中法院积极协调扬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全方位修复海纳公司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修复方面,扬中市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帮助海纳公司注销原挂有债务的基本账户,为其重新开立基本账户,保障企业资金正常使用;税务信用修复方面,在战略投资人清偿税款后,及时为海纳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市场监督部门根据海纳公司管理人的申请,及时屏蔽海纳公司处于或已经完成破产重整的信息,帮助企业恢复市场交易信用;司法信用修复方面,扬中法院积极协调涉及海纳公司案件的各级、各地法院,屏蔽海纳公司司法信用惩戒信息。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海纳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21年12月24日执行完毕。目前海纳公司已经通过隔断过往不良信用记录,重新轻装上阵,恢复市场交易信用,生产经营重新步入正轨。
本案是人民法院加强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典型案例。企业破产重整成功,不仅需要切实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的“上半篇”,更需要为破产重整企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下半篇”。人民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充分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形成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合力,帮助重整企业信用重建,为重整后的企业重新融入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