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4日
第09版:法治

选择我所爱的 爱我所选择的

——记扬中法院刑庭庭长施桂芳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刘健秀

数百册卷宗的背后,是夜阑更深时埋头工作的身影;每一次法槌起落,是正义得彰的回响;一次次荣誉的提名,是专业与担当碰撞之下的回馈。提起扬中法院刑庭庭长施桂芳,总想到她那亲切的笑容,更惊叹于她小小身体包含大大的能量,走上刑事审判一线以来,她曾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去年再次获省高院通报表彰,并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年少时的施桂芳很喜欢武侠小说,侠义天下,除暴安良,仗剑天涯,这种信念也一直延续到了她的工作中。作为刑庭庭长,她秉持惩恶扬善、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怀抱对法律与正义的敬畏之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她说:“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法官不同于别的职业,在于法律法规繁多、体系复杂,而且会有新的司法文件不断出现。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陆续出台诸多的司法文件。为了跟得上步子,施桂芳沉下心来研读新的法律政策、吃透精神并用于审判实践,同时带着团队学,结合具体的案件进行研究。在承办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涉及被告人33人,审查后她与同事反复讨论,发现认定犯罪集团遗漏罪名及成员,及时函告检察院补充起诉,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无论是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还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案件,她始终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2018年以来,她参与审理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案件8件110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25人,实现“积案清零”目标,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了审判任务,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她说:“法官不仅要办铁案,还要办好案。”

也许对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条框框,法官也是冷若冰霜的执法者。可在施桂芳看来,情与法并不绝对矛盾,二者之间存在平衡点,只要用心,就能寻找并把握平衡点。

去年,施桂芳在承办一起12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时了解到,其中1名被告人张某因向朋友索债来到我市,遇到朋友为泄愤约架,出于哥们义气同车前往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犯罪,但张某到达现场后仅参与摆开阵势,本人未实施打斗行为。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施桂芳又调查了解到张某有3个孩子,因被羁押导致家庭出现了较大的困难。在严格证据标准的情况下,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合议庭经过充分讨论、评估后,对张某取保候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同样在这起案件中,施桂芳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建议检察机关解冻其中1名被告人家属用以经营小店、维持生计的银行卡,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回应了被告人的合理诉求。最终该案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宣判后均未上诉。

“30多年弹指一挥间,再有几年,我将结束我的审判生涯。未来的路,我将以‘倒计时’倍加珍惜,生命不止,奋斗不歇。”施桂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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