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馨叶 李旭 谢勇)喝酒是一项十分常见的社交方式,都说酒品见人品,有的人喝完酒喜欢笑,有的人喜欢哭,还有的人却爱与人争执,甚至因一点小事就被激怒酿下大错。日前,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我们已经相识数十年了,我就是喝了酒后没控制住自己,哪知道闯下这般祸事。”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陈某后悔不已。只因酒后的口角,他在冲动之下用刀具划伤好友面部。
2021年6月的一天,陈某受邀参加酒会,同行的还有平日跟他关系不错的李某。酒过三巡后,李某谈到之前陈某曾向自己借钱的事情,这让陈某脸上有些挂不住,说两人间债务早已两清。李某见陈某不承认债务便拿起酒杯扔向他,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众人纷纷将他们拉开,不欢而散。
回到家后的李某越想越气,原有的债务怎么就两清了呢,便前去陈某家理论。两人之间再次爆发激烈的口角,怒火一下子冲昏了陈某的头脑,为了阻止李某进门,他随手拿起鞋柜上的水果刀朝李某面部挥去,顿时鲜血直流,惊慌之下李某报了警。经鉴定,李某的伤属于轻伤二级。案发后,陈某积极赔偿了李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