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冰心 仇亦非 朱秋蓉 刘峰)近期,扬中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50余万元的特大网络诈骗案件。
2020年4月11日,扬中市某企业主杨某看到网络上有人发布信息,称在新疆有购买2040型号聚丙烯原料的渠道。杨某正好急需此原料,便立即联系信息发布者购买聚丙烯原料。4月13日,在谈妥购买价格后,杨某将购买160吨原料的货款256万元先后分5次汇至连云港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账户,但对方并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发货。多次催促未果,杨某发现被骗,立即到扬中市公安局报警。
接报警情后,扬中公安反诈骗中心在刑侦部门牵头下,多警种联合开展研判,发现汇款到该公司账户的资金被多次通过银行转账、ATM机取款等方式进行流转,企图躲避侦查。警方通过众多资金流,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河南郑州等地有多次取款记录,进而缩小了侦查范围,并锁定嫌疑人卢某。侦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郑州等地开展实地侦查和抓捕工作。
明确嫌疑人身份后,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又成功锁定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明确了两名嫌疑人身份后,侦查员多次至嫌疑人活动地点附近蹲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并在安阳市成功抓获另一嫌疑人马某。经查,2020年4月5日,卢某伙同马某编造在新疆有购买2040聚丙烯原料的渠道,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卢某在收到杨某250余万元货款后,将全部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和公司债务、退还其他人购买聚丙烯原料款等。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市民可利用网上搜索引擎,登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供货信息里的联系电话、联系人、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是否一致。尽量验货后再付款,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电脑进行购物、支付操作。如果发现受骗,要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避免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