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辛闻)近日,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秦海涛对《关于对丁卯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金芳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容错的报告》作出批示:“按照市委要求,用足用好‘三项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处置一个,可以警示一批;容错一个,更是激励一片!”
10月26日,新区纪工委印发了《关于对丁卯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金芳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容错的通报》(镇新纪发﹝2020﹞68号)。
通报指出,王金芳在2016年丁卯中心小学实施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中,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工程总金额33万余元。新区纪工委在调查后认定,王金芳在组织实施上述工程中,虽然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但其实施上述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出发点是保障学校正常教学,未对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造成损害,且事前向新区社发局进行了报告,议标后及时向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报备,在组织上对其进行函询和核实过程中,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谋取个人私利行为。
经新区社发局党委和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会议研究,根据新区党工委《镇江新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符合容错的条件,决定对王金芳的上述违规行为予以容错,免于问责处理。
通报强调,该起容错免责案例,充分体现了新区党工委、纪工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旗帜鲜明保护干部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让“三项机制”在新区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甩开膀子”加油干,在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三比一争”的战场上展现风采,全力助推“三高一争”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