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0年10月22日
第09版:法治

试车为名,偷车为实 “惯偷”出狱手痒再被抓

本报讯(单健 谢勇)买车试车合情合理,不骑怎么知道车好不好呢?车店老板满心欢喜以为来了生意,却不曾想遇上的是胆大的小偷,不仅生意黄了,还折了一辆车。日前,丹阳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以买车试车为由偷车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8岁的张某自1996年以来,已因犯盗窃罪、诈骗罪6次入狱,累计判刑18余年,7月才刑满释放。没承想,出狱不到一周,没有钱花的他又重操旧业,按捺不住再度“出手”。在丹阳闲逛时,看到街上有两家电动车店,想到自己之前偷过其中一家,担心老板可能认识自己,于是将目标锁定另外一家。

他来到“相中”的这家店内,装模作样地挑选一辆电动自行车后,便与老板讨价还价,从3500元谈到了3000元成交。在老板组装车辆的时候,他便与老板热情攀谈起来,同时不停地发烟给老板,在拉近距离中逐步让老板放松了警惕。在这样一系列操作后,确信已经取得老板的信任,他便提出试试车。

如愿拿到车后,张某在老板的注视下先慢悠悠地骑起来,并不时回头查看老板的言行。当发现老板忙着帮其他客户调试车辆时,张某便加速把车开出了店后扬长而去。随后他便将这辆“顺”到手的电动车以4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车店老板在发现新车和张某的身影消失不见后,这才恍然大悟,随即便报了警。

8月10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张某抓获归案。据了解,张某上次被判刑便是以借车买菜或接人、买车试车等如出一辙的理由,盗窃、诈骗被害人电动车、摩托车等近40辆,作案40起,涉案金额高达6万余元,他也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了5年4个月。

2020-10-22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101560.html 1 3 试车为名,偷车为实 “惯偷”出狱手痒再被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