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0年10月22日
第09版:法治

扬中一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8份,抵扣27万余元税额

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救活了厂子保障了就业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张晋毓

“感谢检察机关从快、从严对我们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企业不仅是我的心血,更是50多名职工的生计饭碗,今后我们厂子一定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以实际行动助力扬中经济社会发展。”日前,扬中市检察院对江苏某电气有限公司、文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检察官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郑重交到涉案企业负责人文某手中时,他非常激动,保证今后一定依法经营,再也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了。

这场相对不起诉宣告挽救的不仅是一个企业,更保住在企业工作的残疾人、上岸渔民的饭碗。

案件还要从3年前说起,文某是江苏某电气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7年年底由于该企业产品价格较高,一笔大额订单的货款迟迟未能到账,而此时企业账面上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在供应商的多番催促之下,文某有了虚开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缓解眼前困境的想法。此后经人介绍文某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和资金走账回流的方式虚开了增值税发票18份,申报抵扣税额27万余元。2019年11月文某到扬中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立即补交了27万余元的税款。案发后,企业的生产也因此陷入了僵局。

“检察官,文总经营的企业真心不错,不仅为咱们社上岸的渔民和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机会,还自掏腰包给困难的上岸渔民家庭筹措建房资金。”扬中市渔业社的一位上岸渔民这样向承办检察官说道。在实地调查走访后检察官了解到,该电气公司是福利企业,企业共有残疾职工人员14名,占职工总数的32%,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解决了就业困难,减轻了社会压力。其他职工均为渔业社居民,长江禁捕后,原本以捕鱼为生的渔民瞬间失去了收入来源,该企业为他们能正常上岸生活提供了就业机会,还大力筹措资金解决了他们的建房难题。

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该企业的发展,更涉及整个厂子50余人的就业。为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护航企业发展,避免造成“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不良后果。该院检委会研究后决定拟做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为了保证公正公开该院决定举办一场拟不起诉听证会,广泛听取社情民意。

于是,扬中市检察院举办拟不起诉听证会,邀请了扬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作为听证人员参加。该案涉案人员、值班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在介绍案情的基础上,详细说明了拟对文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也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过激烈的讨论,受邀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正确。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现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是并不意味你的行为没有触碰法律。希望企业能吸取此次教训,合法经营,继续为扬中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相对不起诉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这样对文某说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扬中市检察院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体现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上,贯穿在整个司法实践中,让企业和社会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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