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未未 孙锡超 谢勇)句容一女子因生活琐事与丈夫发生矛盾,沟通不过,丈夫即出手施暴,女方多次劝说无效后,只好选择诉讼。日前,句容人民法院发布人身保护令,及时保障女子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今年5月份,女子吴某将其丈夫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女儿由其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案件受理后,开庭时间安排在7月份。可在此期间,男方仍然不思悔改,在收到诉讼材料后把家中房屋全部砸坏,还随身携带刀具,多次恐吓妻子,并扬言要杀妻子父母及其亲戚,严重影响该女子及亲属的正常生活。
无奈,该女子只好申请人身保护令来保障其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日前,句容法院及时经审查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同时提醒,正在遭遇家暴或将要遭遇家暴的受害方,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