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0年10月16日
第10版:西津渡

《沈命法》为何无效?

□ 滴石水

《沈命法》是汉武帝刘彻颁布的一部法令,目的是要求郡守以下的各级地方官吏不得隐匿盗贼,“盗贼兴起而没有发觉;发觉了而不去剿捕;剿捕了但超过了期限;或剿捕盗贼的数量没有达到相当的成绩,依此法从二千石的大官,一直到小吏,所有相关的承办人员,一律处以死刑”。

此法可谓严苛之法。颁法之初,众多官吏人头落地。但后来县里的小吏为了保住颈上人头,发现了盗贼不敢往郡里上报,因为恐怕捕获不到他们时,会连累到郡府;郡府害怕并坐,也令他们不要往上报。还有的地方小吏有意瞒着上面,让事态扩大,任由上一级的官吏来负责,到郡府得知真实情况时,局面已不可收拾,只得伙同下级官吏一起蒙骗上面。如此上下相匿,盗贼越捕越多。上上下下都在隐瞒事实,而以虚文掩饰,诈称无盗,千方百计躲避法律的制裁。

为何一部用霹雳手段禁盗治贼的法律,却走到了事物的反面?研读《史记·酷吏列传》《汉书·刑法志》和《资治通鉴》后,感觉找到了答案。

这部法治是“标”问题出在“本”上。汉武帝一生威武,统御百姓治理官吏一直十分严酷,为何会出现盗贼蜂涌之状?《汉书·刑法志》载:武帝时“征发烦数,百姓贫耗……贼蜂起。”“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林,往往而群,无可奈何。”汉武一朝基本上年年都在打仗。史料记载仅大规模打击匈奴就有13次,东南西北的小国,几乎都征讨过,他在位54年,打了43年的仗。对于拓疆扩土,汉武帝是当之无愧的华夏第一帝。

不过,他晚年自己也感到穷兵黩武,导致民不聊生,出了罪己诏。盗贼蜂起,大部分是老百姓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有部分是战败散卒没有其他路可走了。

《史记·酷吏列传》载,“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沈命法》治盗贼,可盗贼源源不断而生,郡县官吏有何办法?杀他们的头,他们只能上下相匿,以图自救。穷兵黩武,百姓深陷水火之中,最严苛的法律也无效啊。

《资治通鉴·世宗孝武皇帝下》记载:“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二千石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轻犯法。”马克·吐温说:“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官吏酷暴,视百姓如草芥,本已处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除了去当强盗匪徒,还有什么生路呢?汉武帝在颁布《沈命法》前,曾派御史中丞和丞相长史去剿灭盗匪,可“弗能禁”,已经无法禁止了。

后来又命令光禄大夫范昆和以前的九卿张德等人,“衣绣衣,持节、虎符……”怎么尊崇威严怎么上,紧急动员征发军队去围剿,砍杀了很多盗匪的首级,人数众多的地方,超过万人,还诛杀了一些纵容匪徒、供应他们饮食,与匪同罪的人,各郡中都杀了几千人。但是,酷吏越是酷暴,百姓越是轻法,因为不当盗匪也是等死啊。酷暴法律加上酷暴官吏,反正是死的百姓不怕,倒使一些郡县官吏十分害怕了,结果,只能是上下相匿以求生路。

汉武大帝是中华民族伟大的帝皇之一。《沈命法》不会影响其千古一帝的历史地位,但以史为鉴,我们从《沈命法》的立法原因、颁行效果中,可以深深体会到培根“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句至理名言的真谛。立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法律执行的关键在于符合社会实际。

2020-10-16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100315.html 1 3 《沈命法》为何无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