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0年09月24日
第09版:法治

讨要欠薪情绪失控殴打雇主

润州检察积极做好诉前矛盾化解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

本报讯(刘寒松 张玉军 谢勇) 日前,润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中,积极做好诉前矛盾化解,统筹考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悔罪表现及涉案双方社会关系修复等因素,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润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监督,依法对因讨要欠薪、情绪失控殴打雇主,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贺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经查明:2020年1月2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贺某与妻子到市区某小区一装饰工程公司内,向被害人刘某讨要欠薪。双方系多年的雇佣关系,刘某欠贺某薪水约9000多元,后因双方对所欠数额有争议,言语不合发生口角相互扭打,犯罪嫌疑人贺某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刘某左肋部,致使被害人刘某左侧第3、4肋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润州区检察院受理案件以后,坚持依法办案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并重。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针对2名当事人系多年的雇佣关系,依托“民转刑”轻罪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积极做好刑事和解工作,耐心释法说理,推动认罪认罚,促成犯罪嫌疑人贺某与被害人刘某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鉴于案情及矛盾化解情况,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教育挽救、消除对立等因素,经检察官联席会议初步研究,确定拟对贺某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润州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承办人介绍案情,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现场微信视频连线受害人征求意见。听证评议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此基础上,承办检察官提请院检委会审核研究同意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2020-09-24 润州检察积极做好诉前矛盾化解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98251.html 1 3 讨要欠薪情绪失控殴打雇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