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2日
第03版:要闻

下班路上遭遇不幸的谢女士苦苦撑着一个家——

儿子上初三, 有辆电动车接送就好了

本报讯(记者 胡冰心)2018年8月20日傍晚,在企业工作的谢女士下班回家路上,被一名精神病人砍伤,她的头部、手部、脚多处受伤严重,丧失了劳动能力。两年来,她的生活过得很是艰难。谢女士的不幸遭遇牵动着大家的心。9月21日,记者从宝塔路街道李家大山社区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祸从天降后,谢女士一直独自抚养儿子,现在儿子刚上初三,她有个很迫切的心愿——希望有辆电动车,方便接送儿子上学放学。

虽然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案件渐渐淡出大家的记忆,但对今年52岁的谢女士来说,造成的影响却是永久的。受伤后,谢女士一直没有工作,和儿子依靠低保金生活,“每个月要吃有助于脑部神经恢复的药,这一方面花费就好几百元……”如今,她不仅要承受生活的重压,还要忍受受伤后身体上的不适。

在社区的积极奔走下,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最终由对方赔偿谢女士6万元,分期赔付,目前她每月拿到赔偿金450元。此外,记者了解到,谢女士离异后,一直独自抚养儿子,社区已帮她申请了“未成年人抚养费的司法援助”,目前法院正在执行。

最让谢女士放心不下的就是刚读初三的儿子,在镇江实验学校读书的他每天上学放学基本依靠步行,“3公里的路程,他要走半个多小时,有时候来不及了再搭一段公交车,但没有直达的车。”她说,进入初三,儿子学习更加紧张了,每天这一来一回的路上就要耽误很长时间,希望能有一辆电动车,自己可以接送儿子上学放学。

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谢女士被精神病人砍伤倒地后,她骑的电动车也倒在了路上,后来她被送医抢救直至回家,那辆电动车也不见了踪影。此后,她一直在家休养,儿子也很懂事,都是自己独自上学放学,但现在上了初三,课业紧张了,交通成了压在她心上的大问题。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面对遭遇不幸的谢女士,爱心人士、爱心企业能否帮一把?一辆电动自行车,就能圆这个不幸的家庭小小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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