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0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让法治成为镇江“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

□ 刘元平

法治是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辉煌“十三五”收官在即,壮阔“十四五”即将起航。“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应乘势而上,助力将镇江打造成为“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为镇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法治理念。理念引领时代前进,时代呼唤法治精神。“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快从“国际大循环”走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转型,法治镇江建设要从“过程先行”到“水平领先”。首先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法治素养。其次是激发城市活力。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激励机制以及授权性规范,赋予社会主体创造社会财富、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权能。另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惩戒机制以及禁止性规范,真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在促进社会治理,发挥法治定纷止争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法治中国,区域先行。法治建设要“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突出亮点”重点给力,让法治真正成为治理城市的基本方式,真正建设人民满意、良法善治的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关键要增强依法执政理念。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三个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党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举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员额制改革,建立健全员额退出机制。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使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满意度逐步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总结好“七五”普法,着力谋划好“八五”普法。加强重点对象学法,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治镇江“智库”建设。

三是突出法治质效。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握法治建设新趋势,争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坚持依法治镇江、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镇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重点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信仰上求突破。在块上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条上创新开展法治机关、企业、学校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责任落实督察。让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要保持呈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不断培育打造法治为民办实事、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和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双护航”等法治建设的特色品牌。

四是突出推进路径。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成败。法治镇江建设既要有脚踏实地的举措,也要有登高望远的眼界。要分阶段制定“十四五”期间年度法治建设方案,进一步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继续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方法,逐项定职责、设目标、划进度、明举措。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不断深化,以互通互融、共建共享的理念,深化法治系列创建活动。围绕民生需求和问题导向,坚持走法治为民之路,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实事项目,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成效、分享法治的成果。在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弘扬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推进治理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下更大工夫进行探索,努力形成实效性更强的“精品工程”,进一步扩大法治镇江品牌优势。(作者系镇江市司法局基层法治促进处处长,挂职兵团第八师司法局普法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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