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08月19日
第06版:绿色镇江

100天检查3771艘次、涉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居全省前列

长江镇江段船舶防污染 百日行动成效明显

本报讯(曾海蓉 黄浩峻)日前,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长江镇江段圆满落幕。在此期间,镇江海事局共检查船舶3771艘次,实施船舶涉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4.35%,走在全省前列,督促船方完成对设备及直排管路铅封113艘次,督促不满足现行规范和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的船舶限期改造艘次170艘次,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7月21日上午,海事部门执法人员赴镇江港龙石化码头现场检查靠港船作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汇通XX”轮三甲苯的作业情况。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码头管理人员宣贯汛期作业有关要求,提醒在港船舶关注水流变化,增加缆绳固定船位,在三甲苯强制预洗舱作业中,加强甲板值班力量,做好防护,与码头密切配合,确保洗舱水全部安全上岸接收。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期间,结合辖区实际,镇江海事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行动组织、协调和常态化督促等工作。“我们不定期召开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专题会议,将船舶防污染检查作为航运公司检查和审核的必查项和重点,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第一责任,建立所属船舶污染物防治清单,与船长等主要船员签订防污染责任状,确保防污染设施设备有效运行。”镇江海事局危防处处长盛如平介绍,通过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海事部门及时掌握辖区码头作业单位接收工作开展情况,对接收比例较低的单位进行核查和通报约谈,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执行“先送交污染物后装卸货”规定。

加强现场检查,形成执法合力。百日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赴辖区码头,现场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对码头及船舶的货泵舱、移动洗舱泵、装卸系统、防污染设施配备等设备以及高温季节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盛如平表示,海事部门使用“染色法”查处生活污水直排,并发动码头作业单位对靠泊其码头的船舶生活污水是否直排逐条核查。“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将121起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未保持有效运转、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不齐等严重违法案件信息,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商请他们协同加强管理,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格局。”

5月15日,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镇江海事局持续跟踪系统账号的开通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共帮助指导辖区38家港口作业单位、1个临时过驳区、4个汽渡、2个水上服务区、12家污染物第三方接收作业单位、13家污染物处置单位开通使用信息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的全覆盖。

“我们组织辖区所有码头作业单位、第三方接收单位参加系统使用培训,一对一解决各单位在系统使用一段时间后存在的问题。”盛如平表示,对因系统使用不熟悉造成使用率偏低的单位,海事部门上门培训企业接收端和船E行的使用方法,确保信息系统最大力度推广、海事部门实现全程监控。

2020-08-19 100天检查3771艘次、涉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居全省前列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92812.html 1 3 长江镇江段船舶防污染 百日行动成效明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