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6日
第09版:法治

执业资格考试两次请“枪手”

“枪手”被抓获 两人皆获刑

本报讯(秦彪 谢勇)“我想着第一次替考没被抓,再替考一次应该也没事。”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枪手”潘某和考生胡某均被判缓刑并处罚金。日前,润州区检察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胡某和潘某原本在浙江省某家医院任职,既是同事又是朋友,关键两人长得还有几分相像。潘某聪明好学、医术精湛,各种专业考试都是一次过,素有“考试小能手”之称,这让“考试困难户”胡某羡慕不已。2014年,胡某要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深恐无法通过,便花29000元请“考试小能手”潘某代考。由于胡某秃顶,潘某利用PS技术将其证件照P出头发,花300元钱通过路边小广告办理了假身份证,顺利通过了考试。正是这次的成功,让潘某在第二次替考中栽了跟头。很快,拥有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胡某轻而易举跳槽到镇江某医院。2018年春节,胡某准备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便又想到了“考试小能手”潘某。这次的替考酬劳从3万涨到12万,潘某没能经得住利益的诱惑。2018年6月8日,潘某从浙江赶到镇江,利用曾经办理的胡某假身份证,顺利通过了操作技能考试。8月26日,潘某再次代替胡某参加笔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假身份证无法被识别,进一步验证后发现替考。潘某和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最终,润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对潘某、胡某提起公诉。潘某、胡某2人均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承办检察官提醒:本案中,被告人潘某和胡某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构成代替考试罪。诚信考试不仅停留在嘴上,更应敬畏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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