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袁媛 高光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说:“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未成年人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项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把未检工作做好,不仅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还能体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体现出对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担当。
今年“六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市检察院一项工作榜上有名:2018年4月,我市某基层检察院在例行检察监督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追逐未成年被害人,并将其按压在地实施猥亵,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7条第1款,涉嫌强制猥亵罪,而公安机关只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混淆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遂依职权进行立案监督,最终徐某某被法院以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刑罚。在精准监督立案的同时,市检察院标本兼治,用检察建议“护苗”。“亮剑”案件中反映出的非法雇佣童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检察建议对涉事企业罚款8.5万元、对介绍童工者罚款1万元、将2名童工送回原籍的基础上,又联合开展了打击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抽查用人单位34家,涉及职工985人,并通过会签文件,构建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定期巡查机制。
这只是我市检察系统未检条线正常履职办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无论是对经营性娱乐场所雇佣、强迫未成年人陪侍问题联合调查整改,牵头5部门进行暑期网吧、娱乐场所专项治理,还是针对校园周边100米存在烟草制品销售点、学校周边商店出售“有毒”水晶泥及硼砂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抑或是为疫情期间顺利复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品安全隐患检查,排查事实孤儿,展开监护干预、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等工作,检察部门始终以办案为主责主业,从案件中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提出建议,以实现未检人融国家公诉人、国家监护人、儿童权利监督人“三位一体”的角色定位。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之际,我市检察部门对2014年以来全市办理的98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就案件反映出的家庭监护缺失、学校防范缺位、未成年人自护匮乏、普法维权教育薄弱、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形成《镇江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建议,以近期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检察建议为契机,抓紧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
2019年4月12日,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启动了“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活动”,张新祥检察长向市教育局送达了镇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并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镇中550余名高中生上了法治课,拉开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的序幕。截止到今年5月,142名检察人员任26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模拟法庭、云讲座300余场。与此同时,与相关部门会签的涉性侵人员限制从业、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出版的防性侵亲子读本《姐姐告诉我》等均得到有关部门和师生的好评。
从多年近半数的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到2019年来无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判处无罪、免刑,无一撤回起诉案件;从“周末办案”到“青春定制礼”;从《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到“航标灯”“静思园”法治教育基地;从“知心姐姐”到“七色花”;从培育“青航社工”到联合八部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点点滴滴,无一不代表着镇江检察未检人的初心,无一不体现着镇江检察未检人的使命。
未检案件虽小,但包含着多项特别程序;未检工作繁杂,但体现着检察人的情怀。有繁星点点下的挑灯夜战、烈日炎炎下的调查取证;有公诉席上的唇枪舌剑、办案区里的释法说理;有学校讲台上的娓娓道来、开展训诫及家庭教育时的苦口婆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镇江检察系统将继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联动协作,为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架起高压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