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于叶 王旭
爱无止境,润有悄然,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早在1991年4月,京口区检察院就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组”;2017年7月,成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近30年来,京口区检察院用阳光般的温暖、雨露似的润泽开创了未成年人特色司法保护模式,形成“航标灯”品牌。
京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先后被表彰为江苏省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命名为镇江检察机关首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日前,这一品牌又荣获了全市“十佳政法创新成果”。
跨区域护苗 越行越宽远
“实习学生刚刚接触社会,对社会上的诱惑缺乏辨识力,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学生们很容易误入歧途。京口区检察院特要求校带队老师与学生们同吃同住,关注实习单位的经营动态,为实习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武汉一职校给京口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回函里这样写道。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8年3月。4名武汉某职校在校学生,由学校安排、老师带队至某公司实习,具体从事放贷、催款业务。因该公司实际业务为网络“套路贷”。案发后,这4名学生因分别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被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4人参与犯罪情节较轻,无前科劣迹,积极认罪悔罪,京口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中3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10个月,对1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由学校安排学生到经营“套路贷”业务的公司实习,这不仅对学生和家长造成了伤害,还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4名学生所在学校存在实习安全管理漏洞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缺失的情况,2019年9月,京口区检察院指派分管未检的副检察长和检察官前往武汉,跨越千里当面向学校送达检察建议书。
“要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习,加强对实习单位的考察,对学生实习进行有效管理,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校园法治教育”。每一条检察建议都协助该校有效且精准地修复管理漏洞,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在校生实习管理工作。
以案例为鉴 立体式普法
京口区检察院2017年7月起在全省率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集中办理京口区、丹徒区、经济开发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先后有9名检察官受聘担任集中管辖范围内20余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课、法治巡讲、体验式实践活动,系紧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纽带。
2019年2月,检察长张东生开始担任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法治副校长,并给在校师生上了一堂网络自护法治课,这也是全市首堂跨区域法治课。除此之外,张东生还担任南京财经大学校外导师,与该校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疑难复杂案件专题研讨等方面加强合作。
“用法律为学生穿上铠甲、校准航向”,京口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因地制宜,提供了“定制式”“菜单式”校园法治教育服务。去年,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某校学生因陷入“套路贷”陷阱导致无法还款,进而盗窃同学一部苹果手机抵债。案件反映出该校部分学生在消费理念及法治观念存在偏差,对此,专门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贷”法治巡讲10场次。
为促进法治教育知识性与趣味性有机融合,法治副校长从传统讲授法治课拓展到体验式实践活动。京口检察院根据未检案例改编的小品剧《拼错的魔方》,专门邀请省交通技校学生与检察官共同参演,该小品先后获得市“德法同行润京口区检察院家”好故事展演评选活动一等奖、市“献礼祖国华诞·传播法治文化”一等奖,还被纳入市法治文化作品库,通过网络推广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
跨媒介传播 线上下并济
随着未检集中管辖的深入开展,京口区检察院坚持一切立足于“用”的设计思路,2018年5月,建成了1500平方米的“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力图让涉罪青少年切切实实受到教育感化,让来受教育的其他青少年群体能知法懂法守法,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整个司法保护中心分为思齐法治教育长廊、未检综合办案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互动体验馆、雨露工作室4个部分。其中,预防青少年犯罪互动体验馆设置体感抢答、VR案例等多媒体装置,用未成年人愿意听、听得懂、学得进的互动体验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深受青少年喜爱。两年来,已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活动50余场近4000人次,成为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
京口区检察院还开启了线上法治教育新模式,开通了全市首个未检微信公众号“京口未检”,向在校生及社会各界推送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分析238期351篇。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京口区检察院特别推出了线上“雨露微课堂”,通过录播法治课、开学防疫“小贴士”等形式,为学生讲解涉疫法律案例知识、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疫情防控常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京口区检察院将薪火相传,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秉承专业化发展方向,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越做越好,越做越强,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积累基层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