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1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

扬中多部门合作密织“执行天网”

本报讯 “你在2018年参与非法采砂,被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实在没有能力缴纳,我们就要强制处置你被扣押的采砂船,你有意见吗?”在执行现场,扬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春洪对长期拖欠罚款的非法采砂人员张某说。今年以来,扬中多部门加强合作,密织“执行天网”,推进水事违法案件的执行与落实,巩固和拓展执法成果。

非法采砂严重影响长江沿岸的生态环境和河势安全,非法码头、江滩挖筑鱼塘、乱搭乱建,让长江岸线伤痕累累。2018年3月,张某在未经许可在情况下,在扬中轮船港汽渡码头迎水坡侧坡道上修建石墙,平整场地,堆放水砂等建筑材料,被依法查处。案件移送法院执行后,张某却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拆除“违建”。日前,吴春洪与张小华一起带队上门再次做张某的工作,最终张某承诺近期自行拆除到位。

扬中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小华介绍,由于水事违法案件的特殊性,很多案件查处后却面临执行难问题,“比如非法采砂中查扣的船舶基本属于‘三无船只’,价值不大,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非法采砂要处以10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涉案人员往往玩消失,拒不缴纳罚款,将采砂船长期弃置在采砂船舶指定停泊点,所以案件卡在最终执行环节,难以结案。”为此,水利部门主动与法院、海事等部门对接,加强部门合作,加大对已查办案件的跟踪协调,尽早清除积案。

为确保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执行到位,扬中市水政监察大队与法院执行局组成联合小组,主动上门寻找当事人,寻求解决方案。在具体执行中坚持以民为本,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17年,杨某擅自在思议港西侧养殖场对应段建设了混凝土结构化粪池两处。水利部门查处后,依法需拆除上述设施。近日,法院执行局与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实地勘察并走访周围群众后,决定温情执法。吴春洪表示,养殖场周边已经没有余地建化粪池,如果强制拆除,要么粪便直排思议港造成更严重污染,要么养殖场停业,本着便民、惠民的原则,积极与镇、村对接,力争拿出最优解。

在狠抓案件执行、落实的同时,扬中水利局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加强合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截至5月15日,已组织开展水上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31次,陆上巡查35次,查获各类采砂船4条,拆除非法采砂器具4台。(孙薇 徐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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