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7日
第02版:要闻

扬中出台人才新政重奖招才引智

本报讯 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设站奖励;企业创建江苏省级、镇江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经费补助;企事业单位员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一次性奖励5万元……日前,扬中出台人才新政——《扬中市关于支持产业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助办法,更对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奖励。

引进一名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可以带动一个产业发展。《意见》凸显了企业在人才招引上的主体地位,明确了企业引进和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和补助措施,尤其对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重点奖励。对于新批准建立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的设站奖励。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个人生活津贴。

扬中求贤若渴、筑巢引凤的强烈愿望在《办法》中清晰可见。针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办法》同样“厚爱有加”,对“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列入引才计划支持的全职高技能人才,在购房租房、就业创业时,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受相应补贴。此外,《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评先评优、住房公积金优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各类高层次人才将从各类措施中享受到最大的优惠和补助。

(施吉鸿 孙薇 徐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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