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女子被骗从事卖淫,偶然瞥见“老板”支付宝密码后,趁其不备屡次使用其手机“转账”,共窃得财物4万余元。日前,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小雪、小朵提起公诉。
来扬务工的“95”后姑娘小雪和小朵,原本怀揣着找工作、努力赚钱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憧憬,在屡次求职失败后遇上了“热心大姐”丽丽。丽丽让二人不要工作了,她可以介绍朋友给两人相处,这些“朋友”会给她们钱,自己也能从中抽成,无知懵懂的二人在不知不觉间落入了卖淫的圈套。
相处之中,小雪发现丽丽常使用侮辱性词汇形容她们,从而心生不满。在一次拍摄短视频的过程中,小雪不经意之间拍到了丽丽输入支付宝密码的情景,便暗暗记下密码。趁借丽丽手机拨打电话的机会,将3万多元转到了其母亲的支付宝账户上,并将转账记录进行了删除。盗窃后惴惴不安的小雪将这件事告知了小朵,两人合计之下,将这笔钱又转到了小朵的银行账户然后平分了。因为怕事情败露,小雪还将母亲的支付宝进行了注销。
眼看这件事并未引起巨大的骚动,一回生二回熟,时隔不到一个月,在一次丽丽午休的间隙,二人以上厕所为由,拿着丽丽手机进行转账,窃得1万余元。两个月后,二人又趁丽丽在KTV醉酒后在送其回家的路途中,把丽丽包里的600元现金拿了出来,又趁机拿走了她的手机进行了转账,随后将手机丢弃。
两人将窃得的钱财挥霍一空直至案发,经法院审理,小雪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两年,罚金1万元。小朵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两年,罚金1万元。而老板丽丽则涉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另案处理。(张晋毓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