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私家车主临时停靠下车办事,时间短就图省事不关车门,谁知,有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动了“歪脑子”。日前,句容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包某某提起公诉。
家住句容的包某某,就是通过“拉车门”的方式,于2019年10月期间,2次在句容市某乡镇盗取粗心大意没关车门的车主财物,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2575元。第一次,他趁车主下车办事离开后,通过拉车门在句容某乡镇一酒店门口,窃得车内现金1200元。几天后他以同样方法在某居民家门口拉开车后备厢,搬走洋河白酒一箱。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包某某有过盗窃前科,因盗窃财物被判处了刑罚。盗取到财物后,他想起之前被处罚过,心生悔意,于是主动找到失主归还财物,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方提示:私家车主在临时停车办事时,注意锁上车门。另外在车内不要摆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杨美菊 冒李冀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