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了抗疫的“硬通货”,各地陆续发生了假借销售口罩诈骗的犯罪现象。日前,丹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被告人洪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月12日被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审判人员、公诉人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洪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下旬,被告人洪某为骗取他人钱财,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疫情期间口罩需求量激增的情况,使用微信小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一次性医用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并吹嘘其是医药公司代表,同时配上从网络下载的口罩图片。
看到洪某发的信息后,1月24日、2月8日、2月9日,高某、王某、李某3人分别与洪某联系购买口罩、温度计等物品,并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付款,被告人洪某收到钱后即将3名被害人从微信好友中删除,共计骗得3名被害人人民币4250元。2月9日,被害人王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并骗取不特定对象的钱财,属于电信网络诈骗,应严厉打击,并按照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额定罪处罚。结合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洪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3名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清扬 为尧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