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部署和要求是经过长期不懈探索而逐渐形成的,是在实践中与时俱进而日臻完善的,蕴含着重大哲理和创新,为我国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激发社会生产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自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以来,肩负着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历史责任。在长三角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区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指南。
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健全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等写入基本经济制度,说明国家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也表明对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坚定决心。20世纪80年代,江苏以苏南模式为代表的乡镇企业和浙江以温州模式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比翼双飞,为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诸多贡献。2019年长三角三省一市百强企业榜发布,其中国有企业49家、民营企业51家,非公企业占据半壁江山。同时,百强中民营企业经营业绩增长幅度明显高于长三角百强企业的平均增长幅度。
可以说长三角地区汇聚了我国发展最好、实力雄厚的众多民营经济。伴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类经济主体发展也将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实现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必须将非公经济发展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打好精准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组合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配套措施,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真正落实各类优惠政策,激活市场各类主体活力,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分配制度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为解决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物质利益关系树立了一种正确的价值标准,一方面肯定了劳动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坚力量,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另一方面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表明了在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因素在增加,组织经济活动的复杂性程度也在增加。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共同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携手把长三角地区打造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数字经济正在对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人工智能等长三角区域重要产业的变革升级起到推动作用。此次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可以说尤为重要。不但鼓励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发挥价值创造的作用,促进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也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调动了实体经济发展活力。长三角区域作为生产要素最为活跃的地区,应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优势,保护和发展一切生产要素创造性价值,识别各种“新兴”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度,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投入到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中。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消除阻碍要素合理流动、公平竞争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区域地缘相近,人文相亲,往来密切,交织一体,是最有可能实现一体化发展的地区。但是目前区域间的行政分割壁垒导致的要素流动不畅依然是一体化的障碍,也是实现区域内高质量发展的阻碍因素。为推动长三角各类要素的充分流动,各区域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现代化水平和效率,必须打破省市地区的思想壁垒,突破当前的行政区域限制,形成长三角地区市场的核心驱动和政府的高效有为双轮驱动;以开放交融为重点,多要素联动,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搭起经济治理体系的“四梁八柱”,推动长三角经济持续快速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长三角地区应立足创新优势,让科技创新“灯塔效应”在长三角充分释放。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不断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同时,长三角区域内应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之外,已经有18个自贸区,此次上海再设立新片区旨在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发挥好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引领作用。
长三角区域应紧紧抓住新阶段发展契机,充分发挥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势,努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为全国发展版图上不断增添高质量发展板块提供可行经验与有效样本。
(作者单位:中共镇江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