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5日下午,我市召开深化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部署推进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化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要求,加强市纪委监委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是针对目前各企事业单位管党治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完善纪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倒逼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优化治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市属企事业单位治理结构、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契机,是补齐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工作短板的有效途径。找准职责定位,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效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切切实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压实政治责任,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保障服务,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突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本领,强化自我监督,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督体系,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会上,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对《关于深化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2个分领域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和解读。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主要分3种模式:一是向规模较大的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二是向市属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是市属专科院校等事业单位,保留纪委设置,监察监督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
(郑纪轩 谭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