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那么,为什么盗窃电瓶越发猖獗?电瓶被盗后又都去哪儿了?其中又有怎样的利益链?日前,一电动自行车电瓶盗窃团伙被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金某某、夏某某、张某某、陶某某等7人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刑期。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2018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金某某指使被告人夏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祁某某、杨某某等人,在润州区、京口区、丹徒区等地盗窃电动车电瓶,两个月间疯狂实施作案40余起。其中,金某某参与盗窃30起,合计价值人民币14174元;被告人夏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参与盗窃从几起至20多起不等,涉案金额从3000多元至10000余元不等。
据犯罪分子供述,为了不被人发觉,一般选择在凌晨作案,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无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楼道、人流量较为稀少的门面房附近。“踩”好点后2人或者3人一组“合作”,一般不到2分钟就会得手。团伙成员踩点、望风、盗窃、销赃等任务分工明确,负责销赃人员也从不过问实施盗窃人员的作案时间、地点等情况。对于“业务”水平不熟练的新手,还会找技能娴熟的“师傅”进行“传帮带”。
窃贼为何专爱偷电瓶?检察人员在讯问时了解到,主要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目标太大,作案易被人发现,而电瓶目标较小,且电瓶上通常只标注生产日期或合格证,一旦被偷,很难被查到。
另外,最重要原因还是背后隐藏的黑色利益链——窃贼盗走电瓶后,销赃渠道多,容易出手,且“利润”丰厚。该案中,被告人蔡某某明知被告人金某某、陶某某向其销售的电瓶系盗窃所得赃物,仍先后39次予以收购,合计价值近2万元。
“黑电瓶”销售后又流向哪里?据公安机关侦查,一部分被拆解,拆解后取出里面的铅,不法商家卖铅获利;另有相当一部分旧电瓶被拿去翻新,翻新后充当新电瓶销售,获利可达两倍甚至三倍。而对于翻新的电瓶,普通市民很难辨别,不但使用寿命短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彻底铲除“黑电瓶”滋生土壤,丹徒检方下一步将加大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和不法商家,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王运喜 高玥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