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日下午,记者了解到,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罗永浩被丹阳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
由于涉及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70余万元,丹阳法院对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限制消费令。限制令指出,丹阳法院于2019年9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苏某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限制令,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记者 谢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