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浅议基层廉政风险的变化及对策

□ 张 珀

近年来,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也取得了新的、明显的成效。但随着基层政府工作的不断发展、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的腐败行为也发生着“不易察觉”的“进化”。

廉政风险由“显性”向“隐性”的变化。“显性腐败”,是指利用职权违规办理相关业务工作,对资源进行“定向输送”,进而换取私人利益。“找人办、出格办、违规办”是“显性腐败”的最大特点。在高压反腐的大形势下,原先较为典型的“显性腐败”逐步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高明”的“隐性腐败”。“常规动作、合规推进”是“隐性腐败”的“新外衣”,例如在专业服务采购、物资采购、专项资金补助、基建工程建设等方面,虽然在招标投标、专项审核、跟踪审计等监督机制下,很难出现“定向输送”,但取得资质的企业常常“暗度陈仓”,借助“追加业务预算”“调整补助额度”等“合规手段”实现利益最大化。相比“显性腐败”的“逆水行舟”,“隐性腐败”通常多是“顺水推舟”,披上了“合法合规”的外衣。

利益交换由“资金”向“资源”转变。众所周知,“权钱交易”党纪不允、国法难容,于是利益交换也出现从“资金”向“资源”的迁移。首先是“无交集”的外围输送。即借助受益企业、个人的关系网络,推动利益输出者的亲友在上学、就业、升迁等方面获得特殊的“照顾”,进行“跨行业”的资源输送。其次是“再分配”周转输送。即凭借受益企业、个人平台,通过业务外包、原料采购、亲友参股等“嫁接”方式,对既得资源进行“再分配”,实现利益“反馈”。再次是“雅嗜好”专业输送。受益企业针对利益输出者的个人嗜好,尤其是书画、文物、茶酒等方面的“高雅嗜好”,有针对性的“攻关”,其“杀伤力”更甚于一般行贿。

与上述情况相对应,反腐工作也应由“平面”向“立体”的转变:强化科技手段,打造业务技能。由于基层廉政风险的变化,造成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时多为“孤立线索”,缺少符合逻辑的“利益呼应”。由此,以“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型科技手段就能起到前所未有的支持作用。新形势下,提高风险防控的“灵敏度”,以“立体”的方式方法打造廉政风险防控的“体温计”。

强化业内举报,打造激励制度。触发廉政风险节点,在违规违纪的同时也必然侵害了其他企业、个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可以借助这一“基本诉求”及时强化行业内部举报,打造合法、科学、高效的行业内“举报激励机制”。这一措施不仅可以深度挖掘行业内部监督的“原动力”,更可以为各行业打造“公平公正、合法透明”的竞争局面提供一个有力的“新抓手”。

强化精准监管、打造流动机制。在现有的工作机制基础上,一方面是需要外部加压,加强精准监督,针对多次出现廉政风险的岗位和业务,列为各级巡察重点对象。关注信访、舆情等线索做好定期检查,让权力的行使者感受到工作在“监控”下的自警压力。另一方面是需要内部防范,坚决执行权力节点部门“一把手”的流动机制和“三重一大”机制,杜绝权力“停驻”和“聚集”现象。防范因为长时间从事某项业务,造成管理者个人的“一言九鼎”,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行性。(作者系京口区委巡察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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