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扬中市坚持推行法治、德治、自治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有效构建“德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自治为目的”的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
注重法治,构建依法秩序。
一是以村居为依托,打造“一村一韵”特色阵地。二是以群众为中心,定制法治文化精准服务。调整充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为全市79个村(居)配备律师,畅通为村(居)民法律服务渠道。三是以家庭为细胞,推行“诚信守法户”制度。以新治村为试点,开展“诚信守法一户一档”制度,建立村民诚信守护档案1300余份。
倡导德治,引领文明风尚。
扬中市坚持德法共建、共融、共享,建立“善行义举榜”,打造“孝和文化园”“善文化园”“道德文化园”“德法廉教育基地”等德治阵地,打造“法与安”“法与廉”“法与孝”“法与和”“法与德”等法治精品。从去年以来全面实施新乡贤文化建设,在扬中全市村(居)推荐选举新乡贤,通过乡贤馆、乡贤长廊、乡贤榜展示乡贤事迹,同时发挥乡贤特长组建智囊团、宣讲团、说和团等组织,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庭、进讲堂、进学校、进舞台”活动,引领乡风文明。
立足自治,发挥群团活力。
扬中全市79个村(居)全部完成村规民约修订,新治村、中桥社区将村规民约改编成“三字经”。各村居选举村民代表、贤达人士成立村居评议会、议事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发动村民搞好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化解邻里矛盾,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注重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检委会成员通过分片包组,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村级财务由民主理财小组全程监督,保证财务管理规范,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在阳光下。
(笪伟 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