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
第03版:要闻

紧张而忙碌,员额女法官的十小时

日前,秋高气爽,万里无云。

上午8:00,送完女儿上学,陈萍萍便来到单位,提前开始了一天紧张而忙碌的工作。日程表上记录着当天有三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她得抓紧时间温习卷宗,这是她常年的习惯,做好准备,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开展。

陈萍萍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主要审理建筑合同纠纷、破产等重难点民商事案件。一年时间,她结案237件,平均审限53天,始终保持着高质量的工作效率。

上午9:30,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开庭了。原告薛先生起诉镇江一家电气公司,称2015年扬中一家建筑公司将所承建的工程交付给被告,目前已验收完毕,但水电工程款尚未支付,判令其支付所欠的水电工程款12万余元。

在庭前调解阶段,陈萍萍向原被告双方询问案情,她发现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没有参加到诉讼中来。她向双方释明法律,应追加被告,保证参与诉讼人的合法权益。原告了解相关法规后,当场申请追加被告。这起合同纠纷案,将另行确定开庭时间。

上午11:00,案件一结束,陈萍萍就赶回办公室,跟法官讨论一起破产案件。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案情重要复杂,陈萍萍总想着抓紧时间再进行一次梳理。

近日,江苏高院公布2018年度江苏法院审理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由陈萍萍审理的“镇江科比斯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入选其中。办公室保险柜里厚厚的卷宗,见证着她的努力和付出。

下午1:30,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贾女士称,2018年4月,原告与第三人张先生在被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大港一住宅以60万余元卖给原告,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被告未协助办理过户。于是贾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继续履行中介房屋买卖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支付违约金1万余元。在庭前调解阶段,陈萍萍为当事人权益考虑,根据案情询问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诉求。刚开始,三方争议激烈,互不让步。陈萍萍针对矛盾,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按期办理过户手续。一起矛盾较大的案件,圆满平和的画上句号。

下午4:00,安徽一建筑公司将镇江某置业公司告上法庭,称2017年与被告公司签订了《最终结算协议书》,但被告拒绝履行合同支付义务,尚欠质保金606万余元,诉请其支付质保金及利息。陈萍萍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有序陈述,庭审中,被告当庭提出抗辩,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求进行鉴定。由于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庭后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择日再审。

下午6:00,临近下班。从法庭回到办公室,陈萍萍又坐回了电脑前。虽然天色已暗,但她的工作远远没有结束,她还要继续审阅案件,联系当事人,制作调解书、判决书。

“法官所能做的,就是秉持职业良知,把好法律之尺,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萍萍说。不打无准备的仗,要对法条、最新司法解释了然于心,要在庭审上公平正义,她知道,背后的付出尤为重要。本报通讯员 田家仪

本报记者 张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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