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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4日
第02版:要闻

一张膜的“战争” 关乎生态环境

(上接1版)

“根据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规定,农用地膜的厚度不得低于0.01mm。《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用薄膜。”市农业农村局农林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对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7-12月份农膜使用期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销售违禁农膜的违法行为,阻击假劣农资流入生产领域坑农害农。

查处是手段,但归根结底是为了推进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目前,扬中市胜利村已率先建立回收点,购置安装了磅秤、打包机及清洗设备,能够简单处理回收的废旧农膜。扬中市园艺技术指导站站长王华表示,“回收点设施虽然还有些简陋,但周边乡镇农用废旧地膜都在此集中,对环境保护发挥了巨大作用。”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有利于提高废旧地膜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降低生产成本。“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多渠道、深层次、多形式对废弃农膜污染危害性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集中堆放、积极销售废膜,营造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周迎 本报通讯员 陈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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