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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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今起施行

本报讯 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今起施行。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实施工作会议。

经过多年大规模建设,我市农村公路得到跨越式发展,总里程目前已达到6486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0%以上,通达全市56个镇(街道)480个建制村,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条例》分为八章共50条,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法律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下转2版)

2019-03-01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15990.html 1 3 《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今起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