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
第007版:城事

镇江创新继承登记工作举措被自然资源部《登记与法治》专刊推广

本报讯(秦安国 鄂丽琴 朱美娜)近日,自然资源部《登记与法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第400期专刊刊登了题为《江苏镇江:激活继承登记“新引擎”》的文章,全面推广镇江创新继承登记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

近年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服务群众为先导,高效配置资源、创新服务举措,将原房屋继承登记依靠公证材料和法律文书办理的传统工作模式逐步升级为 “承诺办、专家办、线上办”,多维度打造不动产继承登记 “一站式”服务。由此,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真正实现了“一次办好”“群众只跑一次腿”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率。

继承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继承申请不动产登记也是诸多业务中最复杂的事项,其涉及财产、婚姻、家庭等关系,需调取公安、民政、人事等诸多档案,办理过程中还有调查核实、公告等非常规程序,故而要件多、程序复杂、耗时长,很多群众反映办理难。针对上述“堵点难点”问题,镇江对症下药,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措施求实,落实条例“规范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后,“公证书”不再作为继承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必备要件。镇江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从成立之初即响应条例相关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便民举措,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登记人员统一思想、凝心合力、迎难而上,克服人手短缺等因素,按规章要求规范受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的登记申请。

材料求简,优化流程“承诺办”。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镇江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告知承诺制实施试行方案,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告知承诺制。方案明确了13项可适用的情形,涵盖一般业务中适用的结婚时间点不明确、证件号码不一致等事项,以及非公证继承业务中涉及的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含)80周岁无法出具其父母死亡时点证明、申请人无法获取被继承人亲属(主要是被继承人父母)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独生子女证明等事项。同时,建立“信用体系+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承诺信息上传到“信用镇江”管理平台,逐条赋码后公示,形成“承诺-示诺-践诺-监诺”相互衔接、有效管控的完整闭环,对登记过程中的违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切实方便群众登记的同时降低行政风险。

业务求精,破解难题“专家办”。为更好地解决难题、锻炼队伍、提升服务水平,镇江成立“镇易登·承易办”继承登记工作室,通过精心打造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专业服务团队,为办事群众提供不动产继承、咨询、矛盾调处、业务帮办等“一站式”服务。工作室邀请两级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街道(社区)等专家作为顾问;设立专门的接待、受理办公区域,接受群众咨询,提供专项服务;设立矛盾调处专区,邀请专家共同化解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矛盾,化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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