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6日对外发布《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明确,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大力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加快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境外集中收付业务,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
措施提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和测试结果互认互通。支持上海、苏州联动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创新场景开放和应用互联互通。措施还明确,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支持共建跨区域轨道交通网,提升节点城市枢纽功能。
2021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长三角地区四省市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一核两带”功能布局初步形成,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持续提升,科创产业融合日益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