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3日
第011版:钱周刊

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 明确“权益保护”责任主体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本月开始施行

本报讯(俞佳融)日前,记者从市银行业协会了解到,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规范了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和诚信对待消费者,不得存在强制搭售、霸王条款等情形。

《办法》作为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统一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标准。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办法》同时强调了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具有积极意义。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要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企业文化,贯穿业务各环节;也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并应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体系中。

记者注意到,《办法》的另一亮点在于通过各项长效机制的建设,从源头上防范侵权行为发生。在董希淼看来,根据《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针对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背景下,大量的用户数据、隐私信息留存在线上平台,引发资金盗刷、违规催收等乱象。亿欧网盟金融研究经理李薇表示,加强金融投资行为信息的充分披露与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对于违规使用用户数据信息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市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将持续推动辖内金融机构贯彻《办法》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着力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业务流程各环节。

2023-03-03 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 明确“权益保护”责任主体 3 3 京江晚报 content_238717.html 1 3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本月开始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