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健 方良龙
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镇江住建人如何担当作为?日前,市住建局立足行业服务管理职能,紧扣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推出28项务实举措,纾困解难助企业轻装上阵,精准服务促项目落地生根,为稳经济促发展保驾护航。
这28项举措涉及城市基础建设、助力企业纾困等“六大专题”,不仅出实招用暖招,更是付出了“真金白银”。
助力企业纾困
协调疫情防控费用结算。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及时协调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程合同结算争议。
担保机制压降企业成本。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机构保险为主的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
协调支付拖欠企业账款。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推动建设方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或达到单项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组织验收,并付清应付工程款。
优惠人防易地建设费及租金。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缴费标准下调20%。由人防对外出租的房屋,依据省相关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人防管理费减免等。
房产服务保障
推动房地产项目资金托管。研究推动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工作,提高监管资金使用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经批准可申请释放相应额度监管资金。对购房贷款资金接受第三方托管的房地产项目,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并满足办理预售许可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房地产企业延期交付房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并可适当顺延参建主体约定工期。疫情期间,经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和成品房建设比例可按照30%最低标准执行。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时间紧、交付量大的特点,建筑质量、消防等验收均可提前介入服务,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质如期交付。
完善中介平台建设和信用体系。开发运行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房产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解决群众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历史上已建成并销售但无法提供房屋竣工材料的项目,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作为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优化审批流程
拓展电子投标保证保函应用。运用投标保证保函担保线上平台,投标企业全程线上操作,实现投标企业“投标零跑路”,降低投标成本。
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落实设计、监理、货物等“不见面开标”,实现建设工程领域全专业全过程“不见面”交易。
完善电水气联合报装流程。线下设立电水气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线上依托镇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实现用户一次申请即获用电、用水、用气服务。
承接“住宅类命名”审批事项。积极承接“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与地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对接。
产业项目定点推进
这项工作由住建局领导及职能处室对市重点产业项目实行定点帮扶,常态化运行“拿地即开工”机制,优化产业园区低风险项目审批。对产业园区内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取消消防验收备案等事项,全流程办理事项精简为11项,总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优化施工图审查服务。对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实行施工图自审抽查制。对产业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可提前报送技术审查,大幅缩短产业项目审图时间。对重点产业项目,通过远程同屏会审、视频会议等形式,全流程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专题交流等服务。
优化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与施工许可合并线上不见面办理,对于重大产业项目、低风险项目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机制,为建设单位尽早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确保城建目标完成
加快在建项目投资进度。确保市区城建项目三季度末开工率达90%,年底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筹划城建项目储备工作。加快推进2023年拟实施城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一季度开工一批新建项目。
储备申报各专项债项目。围绕污水处理、燃气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建设基金、专项债券等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
督办市政基础设施管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养工作,确保计划内项目按期完成移交管养手续,有效减轻建设单位负担。
强化安全生产保障
强化差别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及时公布扬尘豁免工地名单,助力扬尘治理效果明显的工程享受差别化政策待遇。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公正。
保障地下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更换和维护地下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确保人防工程日常良性运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