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求退款的诉求有没有法律依据?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傅小景律师。
傅小景分析,摄影馆应按照消费者选定的照片冲洗制册。相册上的照片并非消费者选择,摄影馆的服务行为存在过错,不能用员工责任来敷衍消费者。消费者不接受摄影馆提出的解决方案、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价款31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对于摄影馆认为此前拍照制作相册产生了成本需要扣费,傅小景认为没有道理,因为这次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消费者不仅可要求全额退款,还可要求摄影馆赔偿因此带来的误工费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