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
第003版:要闻

我市率先探索量化群众“获得感”

创建“镇江市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评价指标体系”,为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路径、提供经验

京江晚报讯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昨天上午,金山街道迎江路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往日一样热闹,伴着丝丝缕缕的桂花香气,有人跳舞、有人唱歌……

“太幸福了,你看,我们不仅有了唱歌的地方,社区还为我们配了一台钢琴。”68岁的徐继义不久之前刚参与过一个“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视频的制作,眼下他最爱唱的就是《我和我的祖国》,而设施越来越齐全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让徐继义的“文化获得感”大大提升,也让他唱得更加动情。

增强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也是检验公共文化服务成效的标准。作为一种主观“得到”的感受,“获得感”并不容易考量。2018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在全国率先探索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评价体系,为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路径、提供经验。

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处长张宇华介绍,在前期高频次的实地走访、调查研究之后,我市最终形成了包括知晓度、参与度、便捷度、多样性、吸引力、满意度等6项一级指标和19项二级指标在内的“镇江市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评价指标体系”。

“这六项指标基本构建起了一个相对科学、全面、实用的评价体系框架。”张宇华介绍,知晓度体现了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了解程度;参与度体现了实际使用程度;便捷度顾名思义体现了便利性;多样性反映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多样化程度;吸引力考评的是公共文化活动或服务对群众的“向心力”;“满意度”则是群众使用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后的“切身感受”。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完成对近200个文化场所的调研,下一步,将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围绕“框架”,出台具体的评价办法,把“文化获得感指标体系”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此外,还将依托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监测、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从老百姓“喜不喜欢、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出发,通过自主初评、群众测评、专家复评等,定期形成群众文化获得感评估报告;探索建立公共文化获得感“负面清单”和公共文化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责任清单”,让公共文化服务更高效,让群众的公共文化获得感更实在。

(朱秋霞 王佑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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