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4日
第008版:城事

丹阳检察院发出公益检察建议

向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销售点说“不”

京江晚报讯 开学季,丹阳市检察院针对部分校园周边100米内存在烟草制品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向丹阳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近期,丹阳市检察院先后对辖区内的17所中小学周边烟酒销售点、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摸排走访和调查,发现有部分中小学周边100米内存在烟草制品销售点、部分烟酒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镇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办法》等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且中小学校园内或者与校门可通行距离小于100米,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据此,该院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中小学开学前,丹阳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20余家烟酒经营商户进行专项整治。

(单健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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