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仲萱 本报记者 翟进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途径,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日前,我市法院发布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全景式梳理“新丰火车站旧址文物修缮”经典案例,体现我市司法力量助力保护“红色资源”的决心和举措。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而文物则是历史的必要载体,是传承伟大精神的重要桥梁。在丹阳经济开发区晓星村,就有一件特别的文物,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车站——新丰火车站。
1938年7月1日夜里,新四军在丹北抗日游击队及群众的配合下,突袭被日军占领的新丰火车站。经过数小时的激战,一举歼灭了日伪军40余人。主力部队在进攻新丰车站的同时,地方抗日军民还向南向北各扒掉了日军一公里的铁路,使得日军交通运输中断了一个月之久。这场战斗以极小的代价成功实现了多个作战目标,有力打击了侵华日军的嚣张气焰,极大振奋了军民抗日的决心和信心,也使得新丰火车站成为丹阳境内为数不多的抗战纪念地。
然而,与镇江境内其他远近闻名的红色文物景点不同,由于地点偏僻、占地较小等原因,新丰车站很长时间处于鲜为人知、无人问津的状态。再加上年代久远保护不善,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屋顶破损漏雨、楼梯楼面腐烂坍塌、周围杂草丛生、各类垃圾随处可见,严重危及文物安全,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2023年,相关主管部门被告上了法庭。
润州法院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专班开展相关调查。原来,早在1999年,镇江市人民政府就已将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定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丹阳市检察院在发现新丰火车站保护不善的情况后,曾会同南京军事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然而案涉文物修缮工作仍未实质性开展。
相关主管部门坦言,文物保护需要协同文物保护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履职。案涉文物修缮历时多年,谁来承担文物保护不善的责任?文物保护工作到底该由谁来管?新丰车站的修复工作遇到了瓶颈……
考虑到简单作出责任划分并不是最终目的,也并非此类案件的审理终点,保护好红色文物,传承伟大革命精神才是解决文物保护案件背后的使命。
润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前,落实文物修复工作才是重中之重,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合理期限内有规划、有步骤地对辖区文物修缮保护。
2023年8月,润州法院再次赴晓星村了解并推动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修缮工作。
在润州法院、丹阳市检察院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11月,文物本体已经修缮完好,周边的杂草、垃圾已被绿化植被所代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见证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是中国人民英勇抗日的实物见证。虽然它早已失去了作为火车站的作用,但是,八十多年前,发生在这里的那场战斗,使它成为了历史的记忆。
案件结束了,但职责并未结束,镇江法院将持续跟进文物修复工作,用司法的力量守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让从历史中走来的城乡大步迈向未来。(本文图片由市中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