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景艺 张驰川)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法治镇(街道)建设考评工作。工作旨在推动全市各镇(街道)系统梳理总结《镇江市法治镇(街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进程,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推动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基层依法治理成效更加凸显,法治惠民质效更加优化,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增强,法治队伍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育效果充分体现。
此次评估包括各镇(街道)自审自评、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初查初评、市委依法治市办核查评价三个环节。
为保证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发《法治镇(街道)建设指标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法治惠民”等6个一级指标,“法治建设职责落实情况”“法治资源配置合理”“依法依规落实组织职能”等16个二级指标。
市委依法治市办抽调市司法局相关业务处室、法治督察专员十余人组建三个评估小组,针对自评表、初评表加减分原因作分析,综合法治建设满意度等因素,抽选实地评估地区同步通知到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利用半天时间围绕现场查看要点、核查内容清单做专项培训,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庆银作工作动员。
3月22日至29日,三个评估小组分赴8个辖市区,实地走访抽选到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司法所、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村(社区),法治小区建设点,通过座谈交流、抽查台账、随机问答等方式,获取相关核查内容,填写实地核查内容清单表,并反馈至市委依法治市办,顺利完成29个镇(街道)评估。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结合初评和实地评估结果,确认首批达标镇(街道),适时筹备召开法治镇(街道)建设现场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实现到2024年底半数以上镇(街道)达到法治建设标准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