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聪 张驰川)近日,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决定,表彰一批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镇江检察1个集体、2名个人榜上有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镇江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安凌和扬中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汤菲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丹徒区检察院近年来以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5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1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打造“丹心护绿”生态检察品牌,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聚焦民生福祉,协助最高检办理的刑事申诉案等,并连续五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蒋安凌长期奋战在刑检办案一线,先后办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200余件。依法能动履职,组织全省首次邪教案件犯罪庭审观摩,教转案例被中央政法委采用,制定的反邪教工作指引获省委政法委推广;结合办案就国资国企管理问题起草分析报告,先后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全省检察业务能手”“镇江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汤菲精心办理大要案,参与办理上级挂牌督办的管某某等29人重大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在办理黄某某等17人诈骗案中,推动全部赃款顺利退还62名受害人。结合办案牵头制作反诈、反洗钱、打击传销等主题普法视频作品,获学习强国等平台转载。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镇江市政法系统十佳干警”等称号。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次表彰为契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守正创新,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镇江很有前途”加快跑进现实、江苏检察工作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