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符向军 翟进)到法院立案后,从什么途径了解案件办理流程节点?在哪个网站可以看到庭审直播?日前,在丹阳法院召开的“谁执法谁普法”新闻发布会上,关于“普法融入司法”的知识点全部讲清楚。
据丹阳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国建介绍,该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诉讼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均向社会公示。公众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这四大平台,针对性地了解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同时,该院积极推行“线下”普法,今年以来邀请丹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参加座谈、见证执行共83次275人次,定期与学校、军营、企业等单位部门开展普法联谊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丹阳法院审执结民事案件11975件、刑事案件1144件、行政案件109件、执行案件11046件。司法办案的过程中,法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执涉民生案件,畅通涉农民工欠薪、金融借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保民生稳金融案件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并把涉民生案件办理作为向群众普法的重要途径。
通过依法公正办案,以案释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每一次执法办案和社会监督活动都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成为最好的普法教育公开课。
丹阳法院推进党建工作与诉源治理相融合,今年重点开展“走一线、解纠纷、优服务”专项活动,以“红色天平助力乡村诉源治理”党建书记项目为抓手,院庭长、党员干警带头进驻网格,听民情、征民意、纳民声。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法官下沉网格“巡诊”,加入相应网格微信群,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
■案例一及裁判要旨
2021年11月,王某通过微信向庄某咨询减肥产品,庄某向其推荐了名为“台湾强奶”的减肥压片糖果。王某分两次购买了五盒,在按庄某提供的方法服用后,出现心慌、气短、头痛、失眠症状,随即与庄某联系。庄某将购物款退还后,将王某微信拉黑。
2022年3月15日,王某将“台湾强奶”送至某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结果表明该产品含有在食品与药品领域均早已被国家禁用的成分“西布曲明”。王某认为庄某售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损害其身体健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庄某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庄某经法院依法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庄某销售的减肥压片糖果中添加有国家禁止使用成分,庄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承担未能到庭答辩、质证的法律后果。综合全案情况,法院依法认定庄某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对其处以销售金额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该案被列入江苏省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二及裁判要旨
2009年4月,胡某入职某水泥公司从事生产操作工作,公司未为胡某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月,胡某因病去世。2022年5月,胡某的遗属张某等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判令某水泥公司支付丧葬费10000元、一次性抚恤金45000元。仲裁委决定不予受理后,张某等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某水泥公司未依法为胡某参加社会保险,其遗属不能通过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遗属待遇,应由某水泥公司承担。结合胡某的工作年限,法院判决某水泥公司支付张某等遗属补助金9616元、抚恤金43272元(该案被列入2022年度镇江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