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匡雪莲 蒋丽)“爷爷,怎么样,水不烫吧?”近日,扬中市油坊镇85岁的宣爷爷家来了一个特别的群体,他们身着“聚力养老”统一制服,为行动不便常年卧床的宣爷爷洗头、按摩、剪指甲、擦澡,宣爷爷的老伴宣奶奶全程陪同,不时感叹:“真是太感谢了,这个服务帮了我们大忙咯!”
宣奶奶口中连连夸赞的“服务”正是扬中市10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的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险种面向扬中市参保人员,只要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失能人员,就可享受“长护险”一系列保障待遇。
经过前期评估,现阶段,扬中市首批13位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家庭已经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家住油坊镇油坊村的宣爷爷,14年前中风,5年前又因中风发生偏瘫,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认知能力均达到重度失能,多年来主要靠老伴和家人照顾,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10元/天的亲情护理补助和每月7次的上门护理服务;70岁的赵奶奶瘫痪卧床十多年,家里人听说“长护险”后立马进行了线上申请,经过病史调查、评估问答、家属访谈等方式,根据赵奶奶申请的居家亲情护理模式,最终按10元/天的标准给予补助……根据失能人员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服务模式也是“长护险”的特色之一。
据了解,为满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的不同需求,“长护险”服务共开设了包括入住定点护理机构、亲情护理补助、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基础护理服务(不含助浴)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特色护理服务(助浴)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5类保障服务。
此外,为更好保证服务质量,截至10月底,扬中市已与17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根据服务项目由这些专业机构上门为失能人员提供安心、舒心的一条龙服务,每到一户参保人员家中,机构服务人员都会登录专门的服务系统,为当天的服务打卡“建档”,用于记录被服务对象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确保服务步步到位,切实用行动让家属放宽心。
“通过最近几次的上门服务,我们明显感受到失能人员家属对这项服务的极大认可。”扬中市医保局基层业务科科长冯霞告诉记者,他们的笑容和对下一次服务的期待是最好的反馈,接下来,扬中市医保局将加快推进申请人员的评估工作,尽快让更多失能家庭应享尽享、早日“享服”,切实提高生活质量。
据了解,扬中市除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职工医保人群中实施长护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