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包括定期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今年1月1日起补发。
《通知》明确我市的计发基数由2300元提至3100元,供养1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60元提至每人每月610元;供养2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90元提至每人每月930元;供养3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20元提至每人每月1240元。此外,一次性抚恤金随计发基数的提高相应增加。据测算,此次调整待遇将惠及我区近50人,每月增加待遇支出近8000元,全年增加待遇支出近10万元。(张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