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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决定公告 2024年03月22日

句容汇昌化工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的李阳举报句容汇昌化工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取得公司登记一案,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6月2的设立登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句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87322055 (王)。

联系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句容市华阳北路与石狮路交界处)。

特此公告

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