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圣福
扬中博物馆最近整理出两张清代乾隆年间的卖身契,一张卖女,一张卖男,刚好构成一组“乾隆盛世”里穷苦百姓“卖儿鬻女”图。
卖女契全文如下:
“立卖契人杨加裕、杨加祥,有兄早丧,嫂出室,承领侄女,年方壹十一岁,四月十二日戌时建生。只因今逢歉岁大荒,无处生营,日食不周,饥饿难忍,侄女不能领养,只得请保中人姚臣相(写法和落款处有出入)、张燦裕。女情愿出卖与杲名下,在家子孙永远使唤,听用不得难情。当日凭中保人言明,作当年时值卖制大钱壹刲(疑“封”的误写),当日钱人两交清楚,并无分文悬欠。自卖之后,娘家门族兄长无许来往相认,自古卖绝之人,水往东流永不复西,斩根割藤永不归根。倘有后日风雨不测,各听天命。卖绝之后永无异说,今欲有凭,立此卖契,子孙永远存照。韩隆五十壹年二月初二日。立卖契绝人杨加裕 +(画押,下同)、杨加祥 +;立卖契绝人张燦裕 +、姚囗(字迹不辨)祥 +。”
从这份卖身契中,我们可得知:一、乾隆五十一年扬中遭受灾荒。由于当年扬中还没有独立建置,几十个大小沙洲分属丹徒、丹阳、武进、泰兴、江都、甘泉(今邗江)等六县管辖,我们可根据周边州县情况来加以印证。《泰兴县志》载:“清乾隆51年(1786年),大旱,自春至6月不雨,瘟疫流行。”再看《清史稿》:乾隆五十年夏,武进、甘泉皆大旱,河涸;五十年六月,泰州大旱蝗;五十一年春,泰州、武进大疫。连续两年旱灾、蝗灾、瘟疫接踵肆虐,致使扬中和周边广大地区一样,穷苦百姓生活越发艰困。二、清代时人可以作为标的物自由买卖,只要有中保人和一纸契据就合理合法。穷人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子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命运任人掌控。契文中“卖绝”一词以及永远听从使唤、今后与娘家“斩根割藤”、生死听天由命等语,都充分表现被卖者人权的丧失。三、穷人生命卑微。被卖女童名字是什么,契书中只字不提,真是卑微得连名字都没有了;卖价极其低廉,只有大制钱一封,即宝苏局铸造的直径在27.5毫米以上的乾隆通宝一百枚;年纪虽只有十一岁,但在主人家什么都得做,任由驱使,甚至可以再次被转卖。四、作为母亲,在生存危机面前狠心抛下孩子,作此选择时是多么的无助和无奈;而叔叔在最困难之时,首先出卖的是他们眼中的“累赘”,人情又是何其凉薄。
卖儿契其文为:
“立卖朱长贵,文契人周万山同侄,今因年岁饥荒,衣食不周,烦中说合,将长侄名唤朱长贵,年方拾四岁,三月廿八日亥时生,囗(左“又”右“占”,无法辨认)自情愿将长侄,周万山青(情)愿卖与杲主人门下为仆,凭中言明,卖得身价钱陆仟二百文整,其钱当日契下一并交清,并无分文悬欠。自进门之后,听主使唤,不得为拗,随主更名,如有走失拐带,俱系保领人董广余一面承当;倘有天命不折,各听天命,此系两愿,亦非外人逼勒,成交自卖之后,与董姓无干。今欲有凭,立此卖人文契存照。乾隆伍拾柒年三月十六日。立卖周万山侄文契人周万山 +,保领人董广余 +,中人杲弘裕 +。”
梳理这张卖生契,我们可看出内容与上一张大同小异:乾隆五十七年同样闹饥荒,周万山通过领保人和中人卖掉侄子朱长贵;十四岁的孩子贱如蝼蚁,只卖得六千二百文;男童从此生命不再属于自己,只能任人使唤,不得有任何违抗;生死全凭老天安排,怨不得别人。
读完这两张卖身契,我们想象得出:一个尚能断文识字的“土秀才”,用他瘦弱的右手写下几行并不工整且文理欠通的文字;在他的身旁,有人神情呆滞,有人神采飞扬,而一个孩子,泪流满面……
卖身契里的眼泪,让我明白了“乾隆盛世”原来只是个美丽的外衣,鲜衣包裹下的穷人,穷困潦倒永远是他们挣不脱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