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0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融合法庭”快速解纷

本报讯(吴玲灵 记者 翟进)日前,经丹徒法院调解员、法官助理不懈居中协调,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维护了一起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1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消防工程施工协议,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消防水箱及水池工程施工,乙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费用,若未按约履行,违约金按照每日1%计算。然而,施工结束后,乙公司尚余款项30000元未按约支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丹徒区宜城街道“融合法庭”人民调解员了解到甲公司诉求后,立即联系乙公司。乙公司却称,甲公司完成案涉工程时间较长,没有在双方约定时间节点前交付。现已将绝大部分工程款项给付,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考虑到甲公司延期交付及存在水箱漏水问题,由此造成了乙公司一定损失。

为高效妥善化解此次纠纷,调解员联系了丹徒法院派驻“融合法庭”的审判团队。当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来到“融合法庭”,与调解员一起展开调解。

其间,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一方面对被告表示,工程已经完成交付,原告想要按照约定收到剩余款项及质保金是人之常情,希望其能够遵守契约精神足额给付;另一方面对原告表示,被告已经在施工前期按约定给付27万元,且针对延期交付、水箱漏水等问题欲提起反诉,同时违约金每日1%的标准确实比较高,应做适当调整。法官助理同步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建议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最终,经调解员和法官助理的反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引导两边换位思考,两家公司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甲公司自愿放弃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并约定时间修复水箱漏水问题,乙公司于约定时间前给付剩余工程款30000元。

据介绍,“融合法庭”是丹徒法院积极融入街道、社区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进一步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致力于让纠纷止于诉前,让矛盾化于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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