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润萱 本报记者 翟进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途径。行政争议解决得公正与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日前,润州法院发布该院行政审判阶段性工作情况,监督支持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积极助力法治镇江建设。
行政案件一审“集中管辖”
作为我市行政案件一审集中管辖法院,润州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认真抓好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系统工程,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和长远治理。
2023年,润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77件。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件,行政诉讼案件615件。审结528件,诉讼案件结案率为87.1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52.46%(位居全省条线前列)。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16.98%,案件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1天,准许撤诉、按撤诉处理及调解189件,行政诉讼调撤率为35.80%,大量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从新收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来看,受案数量排名靠前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107件,治安和交通处罚领域80件,资源和规划领域56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53件,市场监督、审批管理领域26件,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领域22件。这六类案件收案344件,合计占比55.93%。
除上述六类主要类型外,出现一些新的案件类型,如银行业监管、水库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税务管理、邮政管理等。
优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路径
润州法院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促推落实以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依法促进政府发挥经济调节职能,2023年审结行政协议案件10件、行政登记类案件29件,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服务保障全市政务服务改革稳步推进。
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重点审查征收补偿决定或安置协议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服务保障宁镇G312快速化改造、新马路改造、丹阳眼镜小镇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加强基本民生领域案件审理,2023年一审审结工伤认定、社保待遇、民政教育等社会保障类案件121件,维护劳动者和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润州法院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和平台建设,在原有与六家属地法院、属地司法局签订三方协作协议的基础上,引入检察机关加入协议,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借助集中管辖协作配合机制,行政庭受邀开展个案研讨、执法能力培训1000余人次,赴属地开展巡回审判、调解、法治宣讲超过30余场次,安排观摩庭审20余次,观摩人员500余人次。
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润州法院定期赴属地召开《能动司法-府院联席会》,坚持向属地党委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报,通报上一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各辖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情况,重点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党委、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加强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与镇江市司法局、扬中市司法局、丹徒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业务研讨、跟班学习、联合调研,推动双方在依法审查和定分止争上形成合力,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行政复议“主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联合人社局、劳动仲裁委、社保中心一站式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赔付,有效缩短维权周期,相关工作被写入江苏法院2023年度行政审判创新工作。着力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的作用,洪某某与某住建局行政赔偿法律援助案入选全省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强化自身能力水平建设方面,润州法院全力打造行政审判“名片”。加强裁判对事实认定的说明与法律适用的梳理,打造经典案例。
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妥善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河街一条街-米业公所”案,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园镇江段建设;妥善审理“新丰火车站旧址”案,推动红色文物保护与抗战精神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