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菲菲 记者 翟进)日前,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调度,镇江、涟水法院跨域协同联动,对一名久拖不还款的被执行人唐某实施强制措施。慑于法律威严,唐某现场转账。
当天下午4时,镇江经开区法院接上级调度:涟水法院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唐某正在镇江经开区丁岗镇,请经开区法院协助控制该被执行人。在镇江中院、扬中法院的支持下,唐某被控制至经开区法院羁押室。申请执行人的家属陈某也一并到来。
镇江经开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潘琦、执行干警王欣等人向唐某释法明理,“如果你现在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涟水法院即刻安排干警将你拘传回院,并采取下一步强制措施。”潘琦正色道。此时,唐某开始慌张起来,忙问:“那我分期付款行不行?”
经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并与申请执行人家属现场沟通,同意了唐某的分期付款请求。随即,唐某转账2万元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同时写下保证书:6月起,每个月月底到次月初转2万元,直至余款还完……
当晚7时,潘琦将转账记录和保证书的照片一同发送给涟水法院,涟水法院同意解除对唐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次跨市执行的案件在3个小时内就得到解决,是两地法院跨域联动、密切配合的一次生动缩影,此举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