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莫杭 林龙 张驰川)2024年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为推进长江流域跨区域综合治理,筑牢长江(南京-镇江段)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屏障,当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镇江分局,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京口分局,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共同举办“跨域共治 同护长江”主题共建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组建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省、市人大代表,京口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公益组织代表等2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参与人员乘船来到长江豚类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见图 唐小兵 摄)。本次活动共放流江鮰鱼苗千余尾,尾均重100克以上。通过增殖放流,改善长江生物的种群结构、维护生物多样性,从而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
与会7家单位还会签了《关于建立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加强流域协同共治的实施意见》,组建长江生态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协同机制,携手织密长江生态保护网。
据了解,联盟单位将建立办案资源共享和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实现鉴定检测机构信息、生态环境专家库信息、专业调查取证设备等办案资源的共享;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对跨流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加强工作联系,就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会商;建立常态联络交流和协同普法宣传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和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通知,自2024年4月1日开始,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提起公诉。
该通知的发布,对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长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该院持续擦亮“江河益+”检察品牌,牵引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了重要契机。本次跨区域的会签也是该院深化“江河益+”检察品牌内涵,能动守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举措。
本次活动标志着镇江、南京两地执法司法机关打破地域壁垒、深化协同共治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将切实提升长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履职质效,为持续加强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